東莞油漆MSDS編寫、 化工海運運輸報告辦理
| 更新時間 2024-11-22 08:15:00 價格 1000元 / 件 報告用途 質量評定 樣品量 1000-毫升 檢測周期 5個工作日 聯系電話 15915704209 聯系手機 13620111183 聯系人 李工 立即詢價 |
一、定義
當貨物在進行航空運輸、水上運輸、公路運輸、鐵道運輸時,為了保證運輸的安全,必須了解貨物的運輸危險性。貨物運輸條件鑒定就是依據國內外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的法規、標準,對貨物的運輸安全性作出鑒定和建議。國際上對出口危險貨物在包裝、積載、隔離、裝卸、管理、運輸條件和消防急救措施等方面都有特殊而嚴格的要求。對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容器的鑒定,旨在保證裝有出口危險貨物的包裝容器符合相關要求。使用未經鑒定或者經鑒定不合格的包裝容器的危險貨物,不準出口。
二、鑒定標準
貨物運輸條件鑒定除了依據IATA危險貨物規章(DGR)2005、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第14版、GB《危險貨物品名表》、GB《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以及物質安全數據表(MSDS)等,還有以下相關標準和要求。
《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IMDG Code)、《危險貨物品名表》、《鐵路危險貨物品名表》、《危險化學品名錄》、《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 通則》GB 13690、《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范》GB 30000系列、《化學品安全資料表 內容和項目順序》ISO 11014、《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內容和項目順序》GB/T 16483、《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編寫指南》GB/T 17519、《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GB 15258、《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GHS)、《歐盟物質和混合物的分類、標簽和包裝法規》(CLP法規)。
三、出具單位
各地的化工研究所,如中科院廣州化學研究所。國內比較機構是上海化工研究院和青島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化學品鑒定中心出具的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
四、那些貨物需要辦理
1.粉末類貨物:轉態為粉末的貨物都必須提供貨物運輸條件鑒定報告,如螺旋藻粉、各種植物提取物。
2.化工類貨物:化工品大體可分為危險化工品和普通化工品。在運輸當中常見為普通化工品,很多承運人都要求客戶提供貨物運輸條件鑒定報告,證明貨物屬于普通化工品,不是危險品的鑒定報告。
3.帶油性的貨物:如汽車零件可能裝有燃料或殘余燃料的發動機、化油器或油料箱;野營設備或用具可能易燃液體如煤油、汽油。
4.帶電池的貨物:如電器設備可能含有電池;電動器如割草機、高爾夫車、輪椅等,可能含有電池水等貨物。
5.液體、氣體及可能含有液體、氣體的貨物:如某些儀器含有整流管、溫度計、氣壓計、壓力計、水銀轉換器等,因這些貨物有可能含汞。
6.帶磁性的貨物一般是空運做鑒定;根據IATA902國際航空運輸協議要求,被測物品表面2.1m處的任意磁場強度應小于0.159A/m(200nT)才可作普貨運輸(出具普貨鑒定)。凡是物品中含有磁性材料的貨物均會在空間產生磁場,需進行磁性貨物的安全監測,以保證飛行安全。
五、出具的流程
1.向機構申請,按機構填寫表格,根據實際情況填寫表格。
注意事項
(1)貨物名稱必須填寫樣品的具體物質名稱、不可僅填寫代號、型號或規格代碼等;
(2)電池類的產品在“貨物名稱”必須寫電池的類型及電池的型號等必要技術參數;
(3)有機顏料需寫明顏料的商品名稱或CI通用名稱;
(4)請如實填寫樣品的生產廠家和申請鑒定單位,報告一旦出具不可做任何更改;
(5)送檢單位應盡可能提供送檢樣品的“MSDS”;
(6)如果因送檢單位未填寫或錯填申請表的必須項,導致的取件時間延時、報告錯誤、產生額外費用等均由客戶承擔;
(7)對于《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申請表中的“運輸方式”欄一定務必填寫,如不填寫,本中心將一律默認為空運,不予更改,由此導致的取件時間延時、報告錯誤等均由客戶方承擔。
2.落實送檢樣品數量及要求,問清出證機構是否需要企業配合,怎樣配合。注意點就是送檢單位須保證送樣品與真實出運貨物相一致,檢測機構方可接受委托檢驗,如有不符,所涉及的檢測費用、法律責任及其他后果均由客戶自行負責。
(1)不同貨物需要送檢樣品的數量不同,按檢測機構要求為準;
(2)送檢樣品包裝上應應標明樣品名稱及送檢單位名稱;
(3)貴重或特殊的樣品需要化驗機構退還需要同檢測機構說明,一般檢測機構對來樣均需保留,不予退還。
六、需要多少時間完成出具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
1.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常規狀態下2-3個工作日可完成,加急的可在6-24小時內辦理完畢。
2.對于有不明確或有疑問的數據(如大、小鼠口服毒性數據LD50、自發熱物質等),檢測中心有權要求另行檢測,所涉及的費用由送檢方承擔。
3.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因各種運輸方式的判定標準不同,每份報告只顯示一種運輸方式判定結果,針對同一樣品,也可同時出具多種運輸方式的報告。
七、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有效期
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一般有限期為1年。原因是危險品運輸規則每年更新一次,所以《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的判定結論每年都有可能不同。
在報告有效期內,憑原鑒定報告的復印件及申請鑒定單位的委托書(寫明報告編號、取件人并加蓋申請鑒定單位公章),可重新出具原鑒定日期的正本鑒定書。凡重新出具正本報告,須保證所運貨物必須與初次檢測樣品一致。
行業資訊:
能源的形式多種多樣,可以根據其存在和產生的形式、來源、能源本身的性質、能源利用的時間和普及的程度等進行分類。
1.按存在和產生的形式分類
根據能源存在和產生的形式可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自然界存在的,可以直接利用的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氣、植物燃料、水能、風能、太陽能、原子能、地熱能、海洋能、潮汐能等,稱為一次能源。
第二類是由一次能源經過加工轉換而成的能源產品,如電、蒸汽、煤氣、焦炭、石油制品、沼氣、酒精、氫、余熱等,稱為二次能源。
2.按來源分類
按能量的來源不同,可將能源分為三大類:
第一類是來自地球以外天體的能量,其中主要是太陽輻射能,此外,還有其他恒星或天體發射到地球上的各種宇宙射線的能量。太陽輻射能是地球上能量的*主要來源,它除了直接向地球提供光和熱外,還是其他一次能源的來源。例如,靠太陽的光合作用促使植物生長,形成植物燃料;煤炭、石油、天然氣、油頁巖等礦物燃料(又稱化石燃料)都是古代生物接受太陽能后生長,又長久沉積在地下形成的;另外,水能、風能、海洋能等,歸根結底也都源于太陽輻射能。
第二類是地球自身蘊藏的能量,主要有地熱能和原子核能。地熱能是地球內以熱能形式存在的能源,包括地下熱水、地下蒸汽和熱巖層,以及尚無法利用的火山爆發能等。原子核能是地殼內和海洋中的核裂變燃料(鈾、釷)和核聚變燃料(氘、氚)等發生核反應時釋放的能量。
第三類能源來自地球與其他天體間的相互作用。例如,太陽和月球對地球表面海水的吸引作用而產生的潮汐能就屬此類。
3.按是否再生分類
在自然界中可以不斷再生并有規律地得到補充的能源,稱為可再生能源,如太陽能、水能、風能、潮汐能、生物質能等。它們都可以循環再生,不會因長期使用而減少。經過億萬年形成的、短期內無法恢復的能源,稱之為非再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氣以及各種核燃料等。它們隨著大規模的開采和使用將會逐漸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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