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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險品規則》第66版識別變化-運輸危險性鑒定(海運空運公路鐵路)
          發布時間: 2024-10-22 08:27 更新時間: 2024-11-24 08:15

           根據IATAZui新發布文件顯示,《危險品規則》(IATA DGR)第66版(2025)中4.2危險品表變化如下。

          新增9個UN號

          □ UN0514,滅火劑擴散裝置,1.4S

          □ UN3559,滅火劑擴散裝置,第9類

          □ UN3554,含于制成品中的鎵

          □ UN3551,鈉離子電池

          □ UN3552,鈉離子電池安裝在設備中

          □ UN3552,鈉離子電池與設備包裝在一起

          □ UN3556,車輛,鋰離子電池驅動

          □ UN3557,車輛,鋰金屬電池驅動

          □ UN3558,車輛,鈉離子電池驅動


            特別強調,鈉離子電池指“有機電解質”的鈉離子電池。

          修訂的特殊規定

          △ A40,修訂以擴大在第3類液態減敏爆炸品中的應用

          △ A69,列入鎵的說明

          △ A88、A99、A146和A154,適用于鈉離子電池

          △ A107,允許含有危險品的儀器、物品或設備含有不超過5L和/或5kg的環境有害物質

          △ A144,在運用此特殊規定時,明確相應的機型限制為“客機和貨機”

          △ A185和A214,加入以鋰離子電池、鋰金屬電池和鈉離子電池為動力的車輛新條目的參考和要求

          △ A190,明確特殊規定A2不適用于按照A190運輸的中子輻射探測器

          新增6個特殊規定


          □ A226,允許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繼續使用條目“電雷管”

          □ A228,明確了含有機電解液的鈉離子電芯和電池與含堿性電解液電池之間的分類差異

          □ A230,將按特定標準制造的硝化纖維素膜過濾器排除在危險品規則的規定之外

          □ A231,將以鈉離子電池為動力的車輛,從危險品規則的規定中排除,前提是不含有其他受本規則約束的危險品,并且將電池短路以使其電量降為零

          □ A232,助于對1.4項S配裝組和第9類兩種滅火劑散布裝置進行分類

          □ A233,助于對四甲基氫氧化銨的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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