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
是未經加工處理的石油。它是一種黑褐色并帶有綠色熒光,具有特殊氣味的粘稠性油狀液體,是烷烴、環烷烴、 芳香烴和烯烴等多種液態烴的混合物。
原油通過一定的煉制加工流程可以生產汽柴油等各種原油產品,在社會經濟發展中具有非常廣泛的應用,是當前主要的能源來源,是工業社會不可或缺的“血液”。2020年,我國共進口原油5.42億噸,是世界上大的原油進口國,那么,海關對進口原油檢驗有什么要求呢?
一、海關對進口原油的管理要求
原油屬于法定檢驗商品,未經海關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原油不準銷售、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為規范進口原油檢驗工作,保護人民健康和安全,保護環境,提高進口原油質量和促進原油貿易發展,海關對進口原油實施口岸檢驗的方式。
二、進口原油應當符合的質量要求
進口原油按照GB 36170-2018《原油》標準里要求的項目進行檢測,分別為水含量、交接溫度下蒸氣壓、機械雜質含量、204℃前餾分有機氯含量、鹽含量、密度、硫含量和酸值8項;此外,海關還要求對鎳、釩、殘炭等環保項目進行監測。
水含量(質量分數)
石蠟基或石蠟-中間基≤0.5%
中間基或中間-石蠟基或中間-環烷基≤1%
環烷基或環烷-中間基≤2%
交接溫度下蒸氣壓
交接溫度下蒸氣壓(針對敞口貯存和運輸的原油)≤66.7kPa。
機械雜質含量
機械雜質含量(質量分數)≤0.05%。
204℃前餾分有機氯含量
204℃前餾分有機氯含量(質量分數)≤10μg/g。
三、海關對進口原油檢驗的其他要求
原油同時也是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中的產品,屬于易燃液體,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編號1267。根據《關于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監管有關問題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29號)有關規定,進口原油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報關時,填報事項應包括危險類別、聯合國危險貨物編號(UN編號)等,還應提供《進口危險化學品企業符合性聲明》和中文安全數據單樣本。
另外,進口原油依法需由海關實施重量鑒定。根據《關于調整進口大宗商品重量鑒定監管方式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159號)規定,海關對進口大宗商品逐批實施重量鑒定調整為海關依企業申請實施;必要時,海關依職權實施。
進口原油收貨人或者代理人需海關出具重量證書的,向海關提出申請,海關依企業申請實施重量鑒定并出具重量證書。
進口原油收貨人或者代理人不需要海關出具重量證書的,海關不再實施重量鑒定。
進口原油收貨人或者代理人應如實向海關申報重量,海關對申報情況實施抽查驗證。
四、進口原油檢驗的便利化措施
為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口岸營商環境,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根據《海關總署關于調整進口原油檢驗監管方式的公告》(2020年第110號),自2020年10月1日起,海關對進口原油檢驗監管方式進行重大調整,將先行由海關對進口原油實施批批抽樣檢驗,合格評定后放行調整為“先放后檢”。
實施“先放后檢”方式后,將原油卸貨、轉運與實驗室檢測從原有的串聯模式調整為并聯模式,進口原油經現場檢查合格即可卸船、提離口岸監管作業場所,減少油船在港時間2—3天,解決了進口原油無法及時卸貨、轉運帶來的長時間占用港口罐容、加重船舶壓港等問題,大幅提高進口原油的海關通關效率和港口的接卸能力。
五、進口原油檢驗流程
進口原油由卸貨口岸海關檢驗。
進口原油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在進口原油到貨之前按照海關總署相關規定向海關申報。進口原油應當在口岸主管海關的監督下,在具備檢驗條件的監管作業場所卸貨。
海關對進口原油涉及安全、衛生、環保項目及相關品質、數重量實施檢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進口原油不準銷售、使用。
對進口原油中發現的安全、衛生、環保、品質等問題,海關應當責成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在監管下進行有效處理,無法處理的應實施退運。
檢驗監管中發現存在安全、衛生、環保、貿易欺詐等重大問題的,海關將依法進行處置,并適時調整檢驗監管方式。
行業資訊:
蒸汽驅技術的項改進是驅替介質的多元化,即多介質蒸汽驅技術。多介質蒸汽驅是指由氣體( N2. CO2 .NH3.空氣.煙道氣等)、泡沫劑及驅油劑與蒸汽組成復合驅油體系。2006-2015年期間,依托國家和稠油重點實驗室,形成了多介質復合蒸汽驅實驗技術,認識了多介質復合驅油機理,研發了6種多介質配方體系,并在遼河錦45塊開展了4個井組的多介質蒸汽驅先導性試驗,取得了顯著的效果。
中國石油勘探開發研究院依托國家和稠油重點實驗室建設項目,對原有的注蒸汽實驗裝置進行升級配套與功能擴展,建立了多介質蒸汽驅微觀實驗平臺、多元熱流體相似模擬實驗平臺等系列設備,編寫了相應的實驗技術行業標準。截至2015年年底,重點實驗室已經具有研制多介質配方體系、評價多介質體系性能、揭示多介質蒸汽驅過程中的油水賦存狀態,以及一維、二維、三維等系列多介質蒸汽驅實驗的能力。
l)高溫高壓微觀多介質驅油實驗
為能夠從微觀(微米級)尺度上研究多介質復合驅驅油機理,建立高溫高壓微觀實驗系統并建立了相應的實驗方法,開展微觀驅油實驗。微觀驅油實驗共進行兩組,組先進行200℃熱水驅至產液含水率90%,再轉200℃尿素驅至產液含水率99%后結束實驗;第二組先進行200℃熱水驅至產液含水率90%,再轉200℃熱水+尿素十泡沫驅至產液含水率99%時結束實驗。
從不同多介質驅替微觀圖片的對比來看:熱水體系、熱水+尿素體系、熱水+尿素+泡沫體系,3種多介質體系進行驅替過程中和驅替后的油水賦存狀態存在顯著差異。熱水驅體系驅替結束時,大量的殘余油仍呈連續相,較厚的油膜包裹在顆粒表面;熱水+尿素體系驅替過程中,原本附著在顆粒表面的油膜從顆粒表面剝離下來,呈更為細小的連續斷續線狀沿驅替方向分布,終僅有少量殘存油。而對于熱水+尿素+泡沫體系,則是注人后迅速形成泡沫乳化驅特征,油水乳化,形成油水乳化液泡沫,即油氣水三相的擬混相狀態,終僅有少量泡沫乳化油殘存于孔隙角隅處,殘存油量更少。
- 進口原油檢測 生物柴油檢測 油品發熱量檢測服務 2024-11-22
- 進口原油檢測 燃料油水分 灰分檢測服務 2024-11-22
- 進口原油檢測 稀釋瀝青檢測服務 2024-11-22
- 原油檢測 生物柴油 發熱量檢測服務 2024-11-22
- 原油檢測 柴油水分 灰分檢測服務 2024-11-22
- 原油檢測 混合芳烴檢測服務 2024-11-22
- 原油檢測 石油檢測服務 2024-11-22
- 原油檢測 石油產品灰分檢測服務 2024-11-22
- 原油檢測 進口混合芳烴檢測服務 2024-11-22
- 原油檢測 稀釋瀝青組分檢測服務 2024-11-22
- 原油檢測 燃料油檢測 灰分檢測服務 2024-11-22
- 原油檢測 甲醇汽油熱值檢測服務 2024-11-22
- 原油檢測 稀釋瀝青檢測服務 2024-11-22
- 原油檢測 燃料油水分 灰分檢測服務 2024-11-22
- 原油檢測 甲醇汽油發熱量檢測服務 2024-11-22
聯系方式
- 電 話:15915704209
- 工程師:李工
- 手 機:13620111183
- 微 信:A1591570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