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年各油氣田天然氣產量不斷增加,天然氣中的二氧化碳、硫化氫等腐蝕介質對設備的腐蝕危害也日益嚴重。在日常生產中,如果不對設備的腐蝕過程進
一、定義
當貨物在進行航空運輸、水上運輸、公路運輸、鐵道運輸時,為了保證運輸的安全,必須了解貨物的運輸危險性。貨物運輸條件鑒定就是依據國內外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的法規、標準,對貨物的運輸安全性作出鑒定和建議。國際上對出口危險貨物在包裝、積載、隔離、裝卸、管理、運輸條件和消防急救措施等方面都有特殊而嚴格的要求。對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容器的鑒定,旨在保證裝有出口危險貨物的包裝容器符合相關要求。使用未經鑒定或者經鑒定不合格的包裝容器的危險貨物,不準出口。
二、鑒定標準
貨物運輸條件鑒定除了依據IATA危險貨物規章(DGR)2005、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第14版、GB《危險貨物品名表》、GB《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以及物質安全數據表(MSDS)等,還有以下相關標準和要求。
《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IMDG Code)、《危險貨物品名表》、《鐵路危險貨物品名表》、《危險化學品名錄》、《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 通則》GB 13690、《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范》GB 30000系列、《化學品安全資料表 內容和項目順序》ISO 11014、《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內容和項目順序》GB/T 16483、《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編寫指南》GB/T 17519、《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GB 15258、《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GHS)、《歐盟物質和混合物的分類、標簽和包裝法規》(CLP法規)。
三、出具單位
各地的化工研究所,如中科院廣州化學研究所。國內比較機構是上海化工研究院和青島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化學品鑒定中心出具的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
四、那些貨物需要辦理
1.粉末類貨物:轉態為粉末的貨物都必須提供貨物運輸條件鑒定報告,如螺旋藻粉、各種植物提取物。
2.化工類貨物:化工品大體可分為危險化工品和普通化工品。在運輸當中常見為普通化工品,很多承運人都要求客戶提供貨物運輸條件鑒定報告,證明貨物屬于普通化工品,不是危險品的鑒定報告。
3.帶油性的貨物:如汽車零件可能裝有燃料或殘余燃料的發動機、化油器或油料箱;野營設備或用具可能易燃液體如煤油、汽油。
4.帶電池的貨物:如電器設備可能含有電池;電動器如割草機、高爾夫車、輪椅等,可能含有電池水等貨物。
5.液體、氣體及可能含有液體、氣體的貨物:如某些儀器含有整流管、溫度計、氣壓計、壓力計、水銀轉換器等,因這些貨物有可能含汞。
6.帶磁性的貨物一般是空運做鑒定;根據IATA902國際航空運輸協議要求,被測物品表面2.1m處的任意磁場強度應小于0.159A/m(200nT)才可作普貨運輸(出具普貨鑒定)。凡是物品中含有磁性材料的貨物均會在空間產生磁場,需進行磁性貨物的安全監測,以保證飛行安全。
五、出具的流程
1.向機構申請,按機構填寫表格,根據實際情況填寫表格。
注意事項
(1)貨物名稱必須填寫樣品的具體物質名稱、不可僅填寫代號、型號或規格代碼等;
(2)電池類的產品在“貨物名稱”必須寫電池的類型及電池的型號等必要技術參數;
(3)有機顏料需寫明顏料的商品名稱或CI通用名稱;
(4)請如實填寫樣品的生產廠家和申請鑒定單位,報告一旦出具不可做任何更改;
(5)送檢單位應盡可能提供送檢樣品的“MSDS”;
(6)如果因送檢單位未填寫或錯填申請表的必須項,導致的取件時間延時、報告錯誤、產生額外費用等均由客戶承擔;
(7)對于《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申請表中的“運輸方式”欄一定務必填寫,如不填寫,本中心將一律默認為空運,不予更改,由此導致的取件時間延時、報告錯誤等均由客戶方承擔。
2.落實送檢樣品數量及要求,問清出證機構是否需要企業配合,怎樣配合。注意點就是送檢單位須保證送樣品與真實出運貨物相一致,檢測機構方可接受委托檢驗,如有不符,所涉及的檢測費用、法律責任及其他后果均由客戶自行負責。
(1)不同貨物需要送檢樣品的數量不同,按檢測機構要求為準;
(2)送檢樣品包裝上應應標明樣品名稱及送檢單位名稱;
(3)貴重或特殊的樣品需要化驗機構退還需要同檢測機構說明,一般檢測機構對來樣均需保留,不予退還。
六、需要多少時間完成出具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
1.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常規狀態下2-3個工作日可完成,加急的可在6-24小時內辦理完畢。
2.對于有不明確或有疑問的數據(如大、小鼠口服毒性數據LD50、自發熱物質等),檢測中心有權要求另行檢測,所涉及的費用由送檢方承擔。
3.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因各種運輸方式的判定標準不同,每份報告只顯示一種運輸方式判定結果,針對同一樣品,也可同時出具多種運輸方式的報告。
七、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有效期
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一般有限期為1年。原因是危險品運輸規則每年更新一次,所以《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的判定結論每年都有可能不同。
在報告有效期內,憑原鑒定報告的復印件及申請鑒定單位的委托書(寫明報告編號、取件人并加蓋申請鑒定單位公章),可重新出具原鑒定日期的正本鑒定書。凡重新出具正本報告,須保證所運貨物必須與初次檢測樣品一致。
行業資訊:
油氣田日常生產中會產生含有大量雜質的污水,水中含有氯離子、二氧化碳、硫化氫、溶解氧、細菌等腐蝕介質,會對金屬設備和管道產生腐蝕;另外,行監測,不了解設備的腐蝕狀態,對設備腐蝕造成的安全隱患就不能進行科學的、有預見性的判斷,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油氣田管線中,腐蝕監測內容一般包括有:(1)腐蝕速度,失重法或電阻探針數據;(2)工況工藝參數,介質的溫度、壓力、流速等;(3)介質的組分分析(腐蝕因素的確定),總礦化度、水型、pH值、總鐵(Fe2+、Fe3+)、溶解氧、二氧化碳、硫化氫、SRB、TGB、氣體組份等;(4)腐蝕產物,確定腐蝕形態,腐蝕程度。
選擇監測技術的基本原則如下:對于油氣水系統介質生產部位,一般采用失重技術+電阻探針聯合監測,其中失重法為最常用最可靠的腐蝕監測技術;對于高含硫介質直管段,除失重技術+電阻探針技術外,另可采用氫探針進行監測;對于高含硫介質彎頭、焊縫、三通等特殊部位,可采用FSM技術監測。對于冷卻循環水和過濾后水等介質管段,快速評價時可采用線性極化探針法。
油氣管線最初設計的基本依據是現場腐蝕最苛刻、最能代表現場介質腐蝕性。腐蝕監測點的設置應遵循“區域性、代表性和系統性”原則。“區域性”是指某一個區塊或某一個油田;“代表性”是指在生產系統中能達到以點代面的目的;“系統性”是指圍繞和貫穿整個油田生產系統的各個環節,形成一套系統化的腐蝕監測網絡,有效評價整個生產系統腐蝕狀況。
地面監測系統中,高壓部分一般在設備檢修時(或建設時同步)安裝;低壓部分采用“便攜式帶壓開孔器”實現油氣水系統帶壓開孔。油氣水井筒監測系統中,一般采用井筒掛環,井筒數據的采集采用“井下掛環器”,可實現不同層位(不同深度、不同溫度)油管及油套環形空間真實的腐蝕狀況,找出主要的腐蝕因素,判斷腐蝕機理,提出針對性的防腐措施。也可采用丟手掛環,在上面安裝油管內外掛環,下到設計深度,完成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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